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在今天(2024年9月13日)表决通过了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让我们来看一看都有哪些规定。

一、政策出台背景

  实行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究其根本原因,是在目前的国情下,现行的养老金体系难以长期维系。具体原因列举如下:

1、社保基金开支不断增加

(1)人口红利期出生的劳动者陆续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2)人均预期寿命逐年提高,每个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的平均年限不断增加。

  我国现行的法定退休年龄规定出自1978年颁布的《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当时的人均预期寿命水平大致为68.2岁,而2023年已经达到了78.6岁。

(3)为了应对物价水平的提高,养老金发放标准也逐年提高。

2、社保基金存在历史包袱

  为了进行国有企业改革,国家从20世纪80年代后期开始进行社会保障改革探索,将职工的养老责任从企业转移到社会。为了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以1993年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为标志,国家开始进一步推进社会保障改革。

  在社会保障体系转型期间,为了保障劳动者的正常退休养老生活,国家规定1992之前的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换言之,这个时期的劳动者在领取养老金时并没有实际缴足养老金的应缴年限。这就产生了巨大的历史包袱。

3、社保金的缴纳难以跟得上支出的增加

(1)生育率逐年下降,劳动年龄人口随之逐年减少,社保参保的人口基数存在下降趋势。

(2)社保缴费基数逐年攀升,企业缴纳社保的意愿不断下降。

  以阿猪所在的山西省为例,经济水平相对落后,招聘信息中的税前薪资水平普遍在三千元左右。然而省统计局统计的2021年至2023年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分别为5914元、6438元、6855元(此处暂不讨论统计局数据的真实性),对应的社保月缴费基数下限分别为3548元、3863元、4113元。在当前的经济环境下,企业和非职工城乡居民缴纳社保的意愿自然不断下降。

二、政策内容总结

1、渐进式延迟职工的法定退休退休年龄

  从2025年1月1日起,逐步延迟职工的法定退休退休年龄。

(1)男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渐进延迟至63周岁,每4个月延迟1个月。

(2)原法定退休年龄为55周岁的女职工,其法定退休年龄渐进延迟至58周岁,每4个月延迟1个月。

(3)原法定退休年龄为50周岁的女职工,其法定退休年龄渐进延迟至55周岁,每2个月延迟1个月。

2、渐进式提高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

  从2030年1月1日起,逐渐提高职工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最低缴费年限。

  职工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最低缴费年限由15年逐步提高至20年,每年提高6个月。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不满足最低缴费年限的,可按规定延长缴费或者一次性缴费补足。

3、弹性操作

(1)同时达到原法定退休年龄和新的最低缴费年限的职工,可以自愿选择提前退休,最早可提前3年。

(2)在新法定退休年龄的基础上,职工可自愿选择延迟退休,最长不超过3年。

(3)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一年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年限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在此期间由失业保险基金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费。

4、配套措施

(1)国家建立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

(2)国家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

  完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支持青年人就业创业,强化大龄劳动者就业岗位开发,完善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制度。加强对就业年龄歧视的防范和治理,激励用人单位吸纳更多大龄劳动者就业。

(3)国家健全养老保险激励机制,鼓励职工长缴多得、多缴多得、晚退多得。

(4)单位招用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应当保障劳动者获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工伤保障等基本权益。

附:对照表